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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部): 为保证期末考试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期末考试分以下两个阶段进行:    (一)院(系、部)自行组织的课程考核阶段,时间为2011年6月20 日~6月24日。 (二)学校统一组织集中考试阶段,考试时间为2011年6月27日~7 月1日。每场考试时间为100分钟。第一场8:40~10:20;第二场10:40~12:20;第三场13:30~15:10;第四场15:30~17:10. 二、学生参考要求 1、所有学生凭学生证、身份证、考试卡参加考试。 2、学生不得擅自缺考。因病、因事确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由本人在考前书面办理缓考手续(缓考手续6月22日之前截止),经教务处批准后安排在下学期期初参加补考。否则只能参加毕业前的清考。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组织 1、学校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期末考试工作。 2、各院(系、部)成立期末考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期末考试组织、安排工作。期末考试工作小组成员由院(系、部)负责人、学工负责人、教学秘书组成。 (二)考试课程 严格按照本学期下发的《488sb.com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所规定课程执行,各院(系、部)认真核对考试课程,如有调整,请于17周前报教务处审查备案。 (三)工作安排 1、教务处于第15周(2011年6月1日)前将集中考试的公共课程考试安排表发给各院(系、部)。 2、各院(系、部)于第16周(2011年6月8日)前将本单位负责组织课程考试的考试安排表交教务处汇总。 3、教务处于第17周(2011年6月14日)前印发全校考表。 四、工作要求 (一)考试命题 1、根据《488sb.com考务工作手册(修订)》中相关规定执行,推行《命题双向细目表》、《考试(查)结果分析表》、《期末考试命题审核表》。 2、各院(系、部)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考试课程的命题工作,并于第15周(5月30日)前给命题教师下达《命题通知书》。各命题教师应于第16周(6月3日)前将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的期末试题提交教学秘书处。 3、同一门课程授课教师达两名(含两名)以上,由教研室组织教师集中命题。 4、每一门课程应同时命两套试题(A卷和B卷),各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两套试题的题型、题量、广度应保持一致,难度应大体相当。 5、试题题量应以中等学生在100分钟内答完为宜。试题的难度层次和比例为:简单40%、一般40%、较难20%。 6、每门课程的命题应同时具有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含A、B两份试卷、A、B两份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一份《期末考试命题审核表》、一份《命题双向细目表》。每门课程的电子文档放置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课程名称和命题教师命名,如“媒介经营与管理——×××”。纸质文档应有命题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签字。所有课程的纸质和电子文档,公共课交教务处备案,专业课各院系教秘保存。 (二)试题送审 1、命题教师须填写《488sb.com期末考试命题审核表》并签名,试题样卷经各教研室主任审查、各院(系、部)分管教学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办理试卷上交登记手续。 2、由教务处组织考试的公共课程,其试题样卷在各院(系、部)办理登记手续后密封,教学秘书在规定时间内(第16周,6月7日前)送交教务处管玲老师,教务处指定一份为期末考试试题。 3、由各院(系、部)组织考试的课程,其试题样卷在本院(系、部)办理登记后,由教研室主任或各院(系、部)分管教学负责人指定一份为期末考试试题,由教研室主任开出“试卷准印单”,教学秘书填写《试卷印制统计表》,并在规定时间内(第16周,6月7日前)送交教务处管玲老师。所有试卷由教务处汇总后送往印刷厂印制。 4、试卷印制好后,各院(系、部)教学秘书在约定的时间凭“试卷准印单”领取试卷。领取试卷时,要做好检查、清点、装袋、密封、登记工作。切实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防止丢失、泄密事件发生。 (三)考场安排 1、在考试周内考核的公共课程(如公共英语、计算机公共基础课、思政课等)的考试组织安排由教务处负责。 2、其它课程考试(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组织安排工作,由承担教学任务的院(系)负责。 3、考查课程原则上随堂考核,考核形式可灵活多样。考查课如有试卷按考试课程试卷装订要求进行装订。 (四)监考培训 1、各院(系、部)在考前应召开一次全体教师、相关行政人员的培训会。组织监考人员学习《考务工作手册(修订)》第十三章“主、监考人员工作职责”。各监考教师都应在考试前到院(系、部)核实监考时间及考场,考试中认真监考,并如实填写《488sb.com期末考试考场记录表》。该表由教学秘书做好下发、回收和统计工作。 2、每20人以上的考场应安排两名监考人员。每门课程任课教师必须参与监考。 3、若本院(系、部)监考教师人数不足,可报教务处协调。教务处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络,选派合格人员参加监考,被选派的人员须参加监考学院组织的监考培训。 4、集中考试的课程,公共课由课程归口院系、专业课由各院(系、部)提供各考场学生名单,要求参考学生当场签名确认。学生参考座位由监考教师凭考试卡随机安排。 5、各院(系)在考前须组织本单位学生认真学习《488sb.com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督促学生诚信考试。 (五)加强考场管理 1、通知到位。各院(系、部)应将各类课程的考试时间与地点准确无误地通知到任课教师、监考教师和学生。跨院系课程的任课教师由承担教学任务的单位通知。监考老师无故缺席监考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2、加强督察。各院(系、部)领导须到考场巡视,年级辅导员应到考场巡考值班,考场巡视必须佩带证件。 3、加强考评。各院(系、部)自行组织的考试或考查,考场评估工作由本单位安排相关管理人员完成,教务处采取抽查方式督察。全校集中考试阶段,教务处组织考场情况评估,及时公布考评结果,对好的典型予以表扬。 (六)阅卷评分 1、各院系在期末考试之前对阅卷老师进行阅卷规范的培训。阅卷的规范按照《考务工作手册(修订)》里的第七章“试卷评阅”执行。 2、阅卷教师由教研室根据有关规定安排,命题教师和授课教师原则上应参加所命或所授课程的阅卷工作。 3、阅卷一律用红色圆珠笔或钢笔,每小题得分必须以正分和零分(未答或答错)形式标示,小计后分别填入大题分数栏和卷首对应的分数栏中,最后进行总分,总分须精确。
     4、统考课程和授课教师两名(含两名)以上的课程由各教研室组织统一流水密封阅卷。阅卷、总分须签字。凡学生查分时发现教师在批阅试卷或系统录入一门课程时有学生分数错误、漏报或错报5%以上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差错率在10%以上的,按Ⅱ—Ⅲ级教学事故处理。对不按时报送成绩、评阅错误、泄密、营私舞弊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后果者,要追究责任,视其情节轻重按《488sb.com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5、学生对期末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开学后第一周由学生本人提出复查申请,交各院(系、部)教学秘书汇总后统一报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七)成绩提交 1、成绩提交的规范按照《考务工作手册(修订)》里的第八章“成绩认定及录入”执行。 2、各任课教师应在本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阅卷和成绩评定工作,并在学校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登录成绩,经认真核对无误后打印纸质成绩单。逾期不上报成绩的,报教学事故。 3、成绩单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各院(系、部)负责教学领导审查,教务处审核,加盖院(系、部)公章后向学生公布,纸质成绩单原件存教务处,复印件装订成册由各院(系、部)备存。 (八)质量分析 1、本学期继续推行《期末考试命题审核表》、《命题双向细目表》、《考试(查)结果分析表》(注:《考试(查)结果分析表》是对卷面成绩进行分析),请认真执行。 (九)试卷归档 1、考试课程的试卷归档按照《考务工作手册(修订)》里的第十章“试卷的保存”执行。考查课程的试卷归档按照教务处下发的《课程考核档案》执行。 2、阅卷工作结束后,任课教师须按以下顺序装订试卷:试卷封面→命题双向细目表→空白试卷→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平时成绩登记表→考试(查)成绩登记表→考试(查)结果分析表→考场情况记载表。装订好后交到教学秘书处,由教学秘书统一归档。 3、公共课试卷由开课院(系、部)保存,其它试卷均由学生所在院(系、部)负责保存。 (十)本学期补考工作 本学期补考工作定于下学期第二周进行。为确保补考学生在暑假中能做好复习备考工作,请各院(系、部)务必在放寒假前将不及格情况(课程门数、名称、学生人数等)统计、汇总报教务处,并及时准确通知不及格学生参加补考。 10-11(2)学期 期末考试通知.DOC 附件2 试卷准印单.doc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