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sb.com 发布时间:2014-01-01 10:57 点击:
各院(部):
为保证期末考试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期末考试分以下两个阶段进行:
(一)院(部)自行组织的课程考核阶段,时间为2014年1月6
日~1月10日。
(二)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中考试阶段,考试时间为2014年1月11日~1月15日。每场考试时间为100分钟。第一场8:40~10:20;第二场10:40~ 12:20;第三场13:30~15:10;第四场15:30~17:10。
二.学生参考要求
(一)所有学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除考试必须的文具用品外,不允许携带手机、MP3等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器具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书包必须集中放置在指定的地方。
(二)学生不得擅自缺考。因病、因事确不能参加考试者,集中周考试的课程,必须由本人在2014年1月6日前书面办理缓考手续;其它提前考核课程必须在本门课程考试前一周内办理缓考手续,经教务处批准后在下学期初参加补考,否则取消补考资格,直接参加课程重修。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组织
1.学校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期末考试工作。
2.各院(部)成立期末考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期末考试组织、安排工作。期末考试工作小组成员由各院(部)领导、学生工作负责人、教学秘书组成。
(二)考试课程
严格按照本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所规定课程执行,各院(部)认真核对考试课程,如有调整,请于17周前报教务处审查备案。
(三)工作安排
1.教务处于第16周周二(2013年12月17日)前将集中考试的公共课程考试安排表发给各院(部),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随通知下发(附件1)。
2.各院(部)于第17周周二(2013年12月24日)前将本单位负责组织的课程考试安排表交教务处汇总。
3.教务处于第17周周四(2013年12月26日)前印发全校考试安排表。
四.工作要求
(一)考试命题
1.根据《488sb.com考务工作手册(修订)》中相关规定,继续推行《命题双向细目表》、《期末成绩分析单》(附件2)、《期末考试命题审核表》(附件3)。
2.因评估需要,从本次考试开始,试卷卷头部分稍作修改,以后也将延续,请通知到每一位老师(附件4)。
3.各院(部)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考试课程的命题工作,并于第15周周三(12月11日)前给命题教师下达《命题通知书》。各命题教师应于第16周周四(12月19日)前将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的期末试题提交教学秘书处。
4.同一门课程授课教师达两名(含两名)以上,该门课程考试试题应相同,由教研室组织该门课程授课教师集中命题。
5.每一门课程应同时命两套试题(A卷和B卷),各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两套试题的题型、题量、广度应保持一致,难度应大体相当。
6.试题题量应以中等学生在100分钟内答完为宜。试题的难度层次和比例为:简单40%、一般40%、较难20%。试题考试成绩应呈正态分布,每门不及格率应控制在20%以内。
7.每门课程的命题应同时具有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含A、B两份试卷、A、B两份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一份《期末考试命题审核表》、一份《命题双向细目表》。每门课程的电子文档放置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课程名称和命题教师命名,如“媒介经营与管理——×××”。纸质文档应有命题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签字。所有课程的纸质和电子文档,公共课交教务处备案,专业课各院(部)保存。
(二)试题送审
1.命题教师填写《488sb.com期末考试命题审核表》并签名,连同试题样卷交教研室主任审查、各院(部)分管教学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到本单位教学秘书处办理试卷上交登记手续,请各院(部)务必做好试题审查工作,若上交教务处审查时发现问题,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由教务处组织考试的公共课程,其试题样卷在各院(部)办理登记手续后密封,教学秘书在第16周周五(2013年12月20日)前送交教务处,教务处指定一份为期末考试试题。
3.由各院(部)组织考试的课程,其试题样卷在本院(部)办理登记后,由教研室主任或各院(部)分管教学领导指定一份为期末考试试题,由教研室主任开出“试卷准印单”,教学秘书填写《外印试卷统计表》(附件5),并于第16周周五(2013年12月20日)前送交教务处。
4.教务处审核后将于17周周二(2013年12月24日)前将所有试卷由教务处审核、汇总后送往印刷厂印制。
5.试卷印制好后,各院(部)教学秘书在约定的时间凭“试卷准印单”领取试卷。领取试卷时,要做好检查、清点、装袋、密封、登记工作。切实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防止丢失、泄密事件发生。
(三)考场安排
1.在考试周内考核的公共课程(大学英语、思政课、计算机等)的考试组织安排由教务处负责。
2.其它课程考试(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组织安排工作,由承担教学任务的学院负责。
3.2011级、2012级重修生的公共课排考由教务处单独安排考场,专业课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单独安排考场或跟班考试。从2011届本科生开始,再没有毕业前的清理补考,请一定做好重修生的考试安排,并通知到位。重修生考试一定要做好签字工作,以备查。
4.考查课程原则上在最后一次课时随堂考核,考核形式可灵活多样。考查课程的资料归档按照教务处下发的《考查课程考核档案》执行。
5.每30人以上的考场应安排两名监考人员。每门课程任课教师必须参与监考,如兼职老师参加监考,请在考表上注明“兼职”。
6.每门课程考核时均要学生当场签名确认。公共课由课程归口院(部)、专业课由各学院提供各考场学生名单,监考老师需督促参考学生当场签名确认。每场考试的《考场学生签字表》,均要求装订在《考场记录表》前面,存档备查。学生参考座位由监考教师用学生证隔位随机排。
(四)监考及参考培训
1. 各院(部)在考前应召开一次全体教师、相关行政人员的培训会。组织监考人员学习《考务工作手册(修订)》第十三章“主、监考人员工作职责”。各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前到各院(部)核实监考时间及考场,考试中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执行考试纪律。正式考试之前,按《考场学生签字表》里的学号,间隔安排考生座位;指定位置督促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集中放置。监考期间监考人员应一前一后站立监考,自始至终维护好考试秩序,若不认真履行职责,如聊天、打电话、看报纸、擅离职守、给学生暗示答案、对考场违纪作弊行为不制止或隐瞒不报等,一经查实,将按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2. 各院(部)在考前须组织本单位学生认真学习《488sb.com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督促学生诚信考试。
(五)加强考场管理
1.通知到位。各院(部)应将各类课程的考试时间与地点准确无误地通知到任课教师、监考教师和学生。跨院系课程的任课教师由承担教学任务的单位通知。监考老师无故缺席监考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2.加强督察。各院(部)期末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于16周上报教务处备案。课程考核时段,各院(部)领导须到考场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年级辅导员应到考场巡考值班。
3.加强考评。各院(部)自行组织的考试或考查,考场评估工作由本单位安排相关管理人员完成,教务处采取抽查方式督察。全校集中考试阶段,教务处组织考场情况检查与评估,检查结果汇入各院(部)的年终考核。
(六)阅卷评分
1.阅卷的规范按照《考务工作手册(修订)》里的第七章“试卷评阅”执行。
2.阅卷教师由教研室根据有关规定安排,命题教师和授课教师原则上应参加所命或所授课程的阅卷工作。
3.阅卷一律用红色圆珠笔或红色钢笔,每小题得分必须以正分和零分(未答或答错)形式标示,小计后分别填入大题分数栏和卷首对应的分数栏中,最后进行总分,总分须精确。
4.统考课程和授课教师两名(含两名)以上的课程由各教研室组织统一流水密封阅卷。阅卷、总分须签字。凡学生查分时发现教师在批阅试卷或系统录入一门课程时有学生分数错误、漏报或错报5%以上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差错率在10%以上的,按Ⅱ—Ⅲ级教学事故处理。对不按时报送成绩、评阅错误、泄密、营私舞弊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后果者,要追究责任,视其情节轻重按《488sb.com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5.学生对期末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开学后第一周由学生本人提出复查申请,交各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后统一报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七)成绩提交
1.成绩提交的规范按照《考务工作手册(修订)》里的第八章“成绩认定及录入”执行。
2.各任课教师应在本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阅卷和成绩评定工作,并在学校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登录成绩,经认真核对无误后打印纸质成绩单。逾期不上报成绩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3.成绩单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各院(部)负责教学领导审查,教务处审核,纸质成绩单原件存教务处,复印件装订成册由各院(部)备存。
(八)质量分析
1.本学期继续推行《期末考核命题审核表》、《命题双向细目表》、《期末成绩分析单》(注:《期末成绩分析单》应使用系统里的柱形图,对卷面成绩进行分析),请认真执行。
(九)试卷归档
1.考试课程的试卷归档按照《考务工作手册(修订)》里的第十章“试卷的保存”执行。考查课程的资料归档按照教务处下发的《考查课程考核档案》执行。
2.阅卷工作结束后,任课教师须按以下顺序装订试卷:试卷封面→命题双向细目表→空白试卷→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平时成绩登记表→考试(查)成绩登记表→期末成绩分析单→考场学生签字表→考场情况记载表。装订好后交到教学秘书处,由教学秘书统一归档。
3.公共课试卷由开课院(部)保存,其它试卷均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保存。
(十)本学期补考工作
本学期补考工作定于下学期第二周进行。教务处将在下学期开学初及时下发补考名单,请各学院及时准确通知不及格学生参加新学期开学后第二周的学期补考。
以下附件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1.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
2.期末成绩分析单
3.期末考试命题审核表
4.(新)期末试卷标准样式
5.外印试卷统计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