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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488sb.com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试行)》和《488sb.com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1届优秀实习生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申报,严格评选,认真指导并做好评选工作。    二、评选工作以院(系)为单位开展,各院(系)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    三、评选材料以院(系)为单位进行审核,由院(系)签署意见汇总后于2011年5月27日(周五)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经教务处审核后,报经学校批准予以表彰。     附件:1、优秀实习生登记表.doc       2、优秀实习生汇总表.xls       3、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登记表.doc       4、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汇总表.xls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