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sb.com 发布时间:2013-09-16 10:23 点击:
各院(系、部):
为了做好2011届毕业生工作,现将2011届毕业生清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第11周周二~周五(2011年5月3日~5月6日),过期不考。
2、每场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艺术类课程考试时间不同的须报教务处)。第一场8:40~10:20;第二场10:40~12:20;第三场13:30~15:10;第四场15:30~17:10.
二、考试资格
1、所有2011届毕业生若有课程不及格,必须参加本次清考。
2、往届毕业生如有课程不及格(包括毕业论文、生产实习),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本次清考,但必须于4月18日-4月28日之间到教务处427室管老师处办理相关手续方能参加考试。
三、学生参考要求
1、2011届毕业生参加清考必须带学生证、身份证、考试卡参加考试。
2、往届生所有参加考试的科目需出具教务处盖章的《清考科目》单和身份证方能参加考试。
3、所有参加清考的学生必须遵守考纪考规,违规者一律按《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文件处理,严重者推迟毕业证发放时间。
四、命题、阅卷、登分、试卷保存要求
1、各院(系)需于4月18日之前完成试卷命题工作。所提供的试卷不得直接选用近三年已在同类课程考试中用过的试卷。公共课试卷由开课院(系)主任签字,教学秘书将样卷交教务处;专业课命题试卷由各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交本院(系)教学秘书。
2、阅卷教师要严格按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判定学生成绩,严禁随意加减分,送人情分。
3、清考完成后,教师须在3个工作日内评阅完试卷并登陆成绩。
4、清考完成后,教学秘书须在一周内将签字盖章的纸质成绩单交教务处。
5、清考完成后,教学秘书在二周内将公共课试卷整理成册,交教务处存档。
6、毕业前清考的管理与平时课程考试管理要求相同。
五、考试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本次清考,通知每位应该参加考试的学生携带证件参加考试,没带证件的一律不准参加清考。清考时间由教务处统一确定,任何院(系)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外不再安排清考。
2、公共课程清考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见附件),专业课程的清考时间必须与公共课程的清考时间错开。
3、各院(系)应于4月20日前将本院(系)主任签字盖章的《专业课清考安排表》报教务处。
4、思政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按考试的组织形式进行集中考查。
5、各院(系)使用新的《清考试卷标准样式》来制作试卷。
附件:公共课程清考安排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考核方式 |
日 期 |
时 间 |
课程名称 |
考试年级 |
|
|
上午10:40~12:20 |
大学英语1 |
07级本科 08级专科 |
考试 |
第11周周二 (5月3日) |
下午13:30~15:10 |
大学英语2 |
07级本科 08级专科 |
|
|
下午15:30-17:10 |
大学英语3 |
07级本科 08级专科 |
考试 |
第11周周三 (5月4日) |
上午10:40~12:20 |
大学英语4 |
08级专科 |
下午13:30~15:10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 |
07级本科 08级专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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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5:30-17:10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07级本科 08级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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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40~12:20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07级本科 |
考试 |
第11周周四 (5月5日) |
下午13:30~1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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